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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天下!“五一”假期交警部门查获酒驾69起

发布时间:2023-05-05 16:44:01 来源:锦州日报


(资料图片)

为切实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保障群众节日期间出行安全有序,4月28日起,锦州市交警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防范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五一”假期共查获酒驾69起,其中饮酒驾驶48起、醉酒驾驶21起。

4月29日零时许,驾驶人刘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锦州市西大桥西桥头,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人刘某的数值为3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刘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且暂扣半年的处罚。

就在刚刚那起酒驾案例查获的同时,古塔交警大队民警在另一个检测点又查获一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人张某的数值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驾驶人被带往医院进行抽血,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驾驶人张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37.85mg/100ml。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月1日0时40分许,凌河交警大队民警在南京路与云飞街路口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民警在对辽G31***号机动车驾驶人曹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时,显示结果为3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当事人交代,曹某某于4月30日23时15分许在朋友家中喝酒,5月1日0时35分许喝完酒后驾车回家。在准备驾车前,其朋友还对曹某某进行了劝说和阻拦,但曹某某执意将车辆开走。在车辆行驶至南京路与云飞街路口东侧20米时,曹某某发现前方有交警在路查,便改变方向,将车辆行驶到附近马路上面,却不料此举已被交警发现,并被赶来的交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调取曹某某的驾驶人信息显示,曹某某驾驶证仍处于实习期,其酒后驾驶行为将面临驾驶资格被注销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以此为戒,不要铤而走险,触碰法律高压线。

文:孙丰月 记者温旭东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史悦   校对: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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